成都如何开宠物店?
在成都开宠物店,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,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并到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委员会窗口办理。
办理条件:从事动物饲养、经营以及动物产品生产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
注:申请人拟经营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种类限于动物防疫法的适用对象,即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并公布的畜禽和人工饲养、捕获的其它动物以及这些动物的肉、生皮、毛、绒、脏、脂、骨、角、血以及可能被动物病原体污染的饲料、垫料、铺料、废水和其他废弃物。
申请材料(需提供原件和存档复印件一份;除备注栏说明为原件外,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):
1、《动物防疫合格申请表》(原件)注:申请表需粘贴申请书(原件)。
2、《工商营业执照》或《工商营业执照》预核准通知书(原件)。
3、场所环境平面图及内部各场所平面图(原件)。
4、场房和生产设施的合法来源证明(原件);与动物防疫要求相适应的环境条件、设施设备、从业人员和管理制度(原件)。
5、法人代表、经营者的身份证(原件);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动物防疫技术培训证明(原件)。(原件)
收费标准:不收费
办理时限:15个工作日(自受理之日起算)。
注:“动物饲养场、养殖小区、动物屠宰加工场、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审查,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;动物和动物产品市场等场所的审查,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。”
办理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二十一条;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》第三条、第四条、第五条、第六条、第十七条、第二十条、第二十四条、第二十五条、第二十八条、第三十条。